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4人以下員工之雇主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之例外

4人以下員工之雇主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之例外


羅OO 發問於 2016-01-25 | 桃園 |

Q: 您好:
請問: 條例中
<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店家,依就業保險法亦無庸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

如何得知自己開的服飾店(自營,另請有一位工讀生)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可以免除替員工保就業保險這塊?

瀏覽人數:1274

A:  您好,原則上看你是否有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而為認定,如已有登記在案,工作場所固定,僱傭關係明確,勞工就業或失業不難認定,即需為員工辦理就業保險。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