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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誣告嗎


林O 發問於 2015-10-10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請問 如果合約有寫"所有產品依現況點交,乙方對上開產品不負任何瑕疵擔保之責,甲方亦不得嗣後就上開產品為任何主張". 約都簽了快1年,東西甲方早就拿走了。現在甲方卻說有少還誣賴我們明知。

如果甲方明知不該告我們但堅持提告,我方反告誣告會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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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君豪

律師

明達法律事務所

A: 

請問 如果合約有寫"所有產品依現況點交,乙方對上開產品不負任何瑕疵擔保之責,甲方亦不得嗣後就上開產品為任何主張". 約都簽了快1年,東西甲方早就拿走了。現在甲方卻說有少還誣賴我們明知。

如果甲方明知不該告我們但堅持提告,我方反告誣告會成嗎?



您好
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依您所述,對方若是提起民事訴訟來主張權利或瑕疵擔保責任,此與刑法誣告罪構成要件並不該當,然若對方是捏造事實,提出刑事告訴,即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
以上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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