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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提出離職後,主管不回應該怎麼辦

提出離職後,主管不回應該怎麼辦


李 發問於 2015-09-29 | 台北 |

Q: 我5月中進公司,當初人資經理說三個月試用期果後會面談一工作表現調薪,但是三個月後沒有任何通知適用其是否通過,也沒有任何面談,想說主管忙碌所以等了2個禮拜才去詢問,結果是沒有面談,如果有調薪會在下個月調整,因此覺得公司制度有問題,所以在9/24向部門的代理課長(部門已經3個多月沒有主管)提出希望10/5離職,隔天9/25人資經理有跟我面談挽留我,而且說公司規定要45天前提出,所以無法在10/5離職,有自行上網查詢依勞基法規定未滿一年10日前提出即可,所以人資經理說會幫我和老闆提出,今天(9/29)跟人資經理確認他上週五(9/25)有跟老闆提了(不是我親自跟老闆說的),但是一開始我是和代理課長提出而不是跟老闆提出的,這樣的話我提出離職的日期應該從哪天開始算呢?

今天我也發出訊息直接告知老闆我要離職的事情,但老闆出國並沒有馬上看到,還是要等他回國後看到回覆我才算數嗎?如果老闆都沒有回覆我,請問可以在10/5離職,10/6不去公司上班嗎?謝謝

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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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5月中進公司,當初人資經理說三個月試用期果後會面談一工作表現調薪,但是三個月後沒有任何通知適用其是否通過,也沒有任何面談,想說主管忙碌所以等了2個禮拜才去詢問,結果是沒有面談,如果有調薪會在下個月調整,因此覺得公司制度有問題,所以在9/24向部門的代理課長(部門已經3個多月沒有主管)提出希望10/5離職,隔天9/25人資經理有跟我面談挽留我,而且說公司規定要45天前提出,所以無法在10/5離職,有自行上網查詢依勞基法規定未滿一年10日前提出即可,所以人資經理說會幫我和老闆提出,今天(9/29)跟人資經理確認他上週五(9/25)有跟老闆提了(不是我親自跟老闆說的),但是一開始我是和代理課長提出而不是跟老闆提出的,這樣的話我提出離職的日期應該從哪天開始算呢?

今天我也發出訊息直接告知老闆我要離職的事情,但老闆出國並沒有馬上看到,還是要等他回國後看到回覆我才算數嗎?如果老闆都沒有回覆我,請問可以在10/5離職,10/6不去公司上班嗎?謝謝


ANS:
一、不定期勞動契約,勞工得隨時表示終止契約(自請離職),惟應依勞基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準用同法第16條第1項規定「預告」雇主。所謂「雇主」,依勞基法第2條第2款規定,不限於事業(資方)的負責人(老闆),也包括代表事業主(老闆)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工作部門主管等)。

二、案主工作年資(連同試用期間計算)在3個月以上~未滿1年,案主自請離職應於10日前預告雇主,而案主已於9/24向部門代課長(主管)表示工作至10/5為止,於10/6離職,已經合法預告於10/6終止勞動契約,故案主自10/6以後可以不去資方處所上班了。

廖信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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