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留職停薪於身體康復後,公司不給復職?

留職停薪於身體康復後,公司不給復職?


黃OO 發問於 2005-11-26 |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因為工作須長年出差國外
而染上傳染病
所以申請留職停薪
去年因為病情康復有醫師證明
要申請復職公司卻以我身體不好不宜在出差為由不讓我復職

1.這樣我可以請求什麼賠償(如退休金可以有嗎?)

2.我已經到退休年齡了,有資遣費可以要求嗎?

3.公司也沒有給我離職證明書,如果要告公司需要什麼文件嗎?我只有公司給的留職停薪的信該怎麼辦

謝謝!

瀏覽人數:4709
匿名

律師

A:  依來信所問台端目前是在留職停薪中, 公司既然准許台端留職停薪 則表示台端與公司之僱傭關係存在, 倘台端申請復職公司不允, 應先請問公司將作何處置, 如公司欲解雇台端 , 則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十一二條之規定 , 亦或公司打算強制台端退休 , 倘公司主張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規定資遣台端, 則公司應給付資遣費予台端, 倘偌公司強制台端退休 即台端如年滿六十歲, 公司可強制要求退休 ,則公司應給付退休金。
另外倘台端自請離職, 則不能請求資遣費 ,故建議台端可自請退休, 但應注意退休條件, 依勞基法規定 , 退休條件為必需年滿五十五歲且工作年資滿十五年 或工作年資年滿二十五年 , 只要台端符合這些條件, 當然可請求退休金。

A:  關於台端來函詢問之問題,首先要清楚的是,台端因長年在外地工作而染上疾病,是否為勞基法第59條職業災害範圍內,如果係屬職業災害,則依據勞基法第13條規定,雇主在勞工醫療期間不得終止契約。如非屬職業災害,由於勞基法中並無「留職停薪」之規定,此乃純屬雇主與勞工之間的協議,這與公家機關的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是不同的。不過公司在留職停薪期間內不予復職,公司尚須支付台端資遣費之義務,如要告公司的話,建議先以存證信函的方式,通知公司給付資遣費,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