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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監看監視器


小O 發問於 2015-09-16 | 桃園 |

Q: 律師您好~


我是公司一般職員
我想問
有一位同事有公司監視器密碼(老闆不知情)
每天監看其他同仁並截圖到通訊軟體 讓人感到不舒服
這樣 有密碼的同事 違法嗎?


謝謝您的回復

瀏覽人數:5430
林達傑

律師

A:  您好:
依據您的描述,只要是未經有權持有密碼者的合法授權,利用不明手段取得密碼,並將密碼輸入電腦的話,通常就會被認定是違反電腦保護措施而入侵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因此,這位同事至少會涉嫌刑法第358條的妨害電腦使用罪的刑事責任。
另外,因為他同時利用這種手段去監看或截取其他同事使用通訊軟體的內容。所以,他的行為還可能同時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的妨害秘密罪及同法第359條的妨害電腦使用罪。
不過,因為上列罪名都必須告訴乃論,所以唯有經合法告訴人(被害人)提出告訴後,才有可能依法訴追及判刑。
此外,老闆在公司設置監視器監看員工活動,若未事先取得員工同意,或在工作規則中已有公告,可能也會產生侵害員工秘密或隱私權的爭議。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林達傑律師


參考法條:
刑法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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