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起因為在上班時間老董透過同事,要我去做他朋友裝修的顧問,看了現場之後有提出相關建議與方法,並介紹相關工程之工班人員給予屋主並施工。在與屋主溝通時,上班時間用了即時通訊軟體與屋主連絡事宜。事後該屋主因不付款項,故與屋主寄存証信函予我,但我並非包商,只居中協調,在。故回覆屋主存証信函時,將副本給予公司一份。
目前公司說我違反公司規定(因上班時間使用APP 軟體)而要懲處我,請問這樣有違反規定嗎?而我該又怎麼處理這事。
A: 您好,該工程內容尚與公司業務無關,您寄一份存函給公司,公司接到後要以上班時間用APP懲處您,要視公司是否確有此上班不得用APP規定,以及懲處內容而定。原則上公司對於違反工作規則,給予之懲處要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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