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有關勞基法問題.....本人於8/3號進到新公司上班公司規定有7天的試用期,試用期一過就升正職,可是我在8/11那天接到奶奶過世的消息於是下午就請假,8/24.25這2天有請喪假,那請問請喪假的部分公司會扣薪水嗎?全勤也會扣嗎?還有做滿第一個月的領薪日公司只發給我7天的試做期薪水這樣是合法的嗎?他說要再等40天過後才能領那一個月的薪水...這該怎麼處理?麻煩解答了謝謝..
勞基法 喪假
律師
彥穎財金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按照勞基法規定,喪假可請六日,公司是不能扣您薪資的。 因為每間公司的發薪日不同,所以計算也會有所不同,若您隔月還是未收到上個月的薪資,先向公司反應詢問清楚,若公司仍未發給薪資,請向各地的勞工局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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