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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合約內容有法律效力嗎??

合約內容有法律效力嗎??


佳O 發問於 2015-07-07 | 台北 |

Q: 請問一下, 就業前跟公司簽訂一份合約, 內容為離職後幾年內不得從事跟本公司相同性質之工作,請問此份合約有法律效力嗎???若真的從事跟前公司一樣的工作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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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問一下, 就業前跟公司簽訂一份合約, 內容為離職後幾年內不得從事跟本公司相同性質之工作,請問此份合約有法律效力嗎???若真的從事跟前公司一樣的工作會有怎樣的法律責任???


您好:
依據您來詢內容,該合約條款有可能是所謂「競業禁止」約定,
當年簽約時,合約內容應會一併載明違約時之法律效果(例如:違約金),
基於契約自由原則,
合約內容如未違反法律規定,又是基於自由意志而簽定,該勞動契約又未經變造、偽造者,
該契約對於簽約之當事人有拘束力,
至於,
約定之期間是否過長或是違約賠償金額是否失當或有顯失公平之情者(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參照),
則須視具體內容而定。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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