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告訴跟告發兩者如何區分??
被害人要做哪些程序才叫提起告訴?跟提起告發?
可以舉例嗎??
另外可以詳述被害人提起告訴跟告發的流程嗎??
A:
[quote:ebbb1b20d8="林 先生/小姐"]請問告訴跟告發兩者如何區分??
被害人要做哪些程序才叫提起告訴?跟提起告發?
可以舉例嗎??
另外可以詳述被害人提起告訴跟告發的流程嗎??[/quote:ebbb1b20d8]
您好:
一、基本上,告訴或告發,都是向地檢署提出一種有人犯罪的通知,希望偵查機關能加以調查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 232 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第 240 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若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時,告發的人不能提出異議,若是告訴人,得提出異議,由上級檢察官再次決定是否發回偵查,或是駁回不再偵查。
二、告訴與告訴,可以寫狀提出到地檢署或警察局,也可以口頭申告製作筆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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