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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薪


林OO 發問於 2015-05-16 | 台北 | 服務業

Q: 每個月15號是發薪日
老闆只給五千其餘延幾天給
隔天進公司我能無故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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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雇主欠薪,或是沒有按時發放薪水,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之規定,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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