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發薪


林OO 發問於 2015-05-16 | 台北 | 服務業

Q: 每個月15號是發薪日
老闆只給五千其餘延幾天給
隔天進公司我能無故離開嗎?

瀏覽人數:1047

A:  雇主欠薪,或是沒有按時發放薪水,勞工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之規定,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