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目前我在拍賣販售某大品牌的產品...售價低於一般行情有擾亂到市場行情...目前被該工廠(品牌台灣代理商)盯上...請問這樣會構成刑責嗎(如侵權-我有在標題上使用該品牌的文字)
A:
您好,
台灣雖然並不禁止真品平行輸入或販售水貨之行為,但如在販售時有使用到商品商標作行銷,就有可能要負商標法之民刑事責任,要特別注意。
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 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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