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令人傷腦筋的股東親屬

令人傷腦筋的股東親屬


莊OO 發問於 2015-04-14 | 台南 | 傳統製造業

Q: 公司有一股東兒子在公司上班, 實際上無所作為, 亂報公帳,無故不上班, 卻要求領一樣的薪水. 後來甚至有貪汙之嫌疑. 請問有無相關法條可以箝制他們? 實在對公司整體士氣打擊很大 又拿他們沒辦法

瀏覽人數:1475

A:  您好
此種情況建議您搜集相關證據,例如亂報公帳或貪污的事實
備齊後可向地檢署提告業務侵占或背信,或較能解決問題

刑法
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型、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