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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陳OO 發問於 2015-03-17 | 雲林 | 服務業

Q: 你好,我是在十二月被強破開除,因為酒巴生意不好,所以老闆說休息關掉,那時候十號就說薪資事情,一直拖說還要跟股東開會,然後一直等也沒消息,又在密它又說答應說過年前給,又沒消息,又等又說年後現在又說等人補錢。已經拖了快三個月了怎麼辦。沒勞建保,沒薪資證明都拿現金,只有三個員工。情問我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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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0c454a8345="陳 先生/小姐"]你好,我是在十二月被強破開除,因為酒巴生意不好,所以老闆說休息關掉,那時候十號就說薪資事情,一直拖說還要跟股東開會,然後一直等也沒消息,又在密它又說答應說過年前給,又沒消息,又等又說年後現在又說等人補錢。已經拖了快三個月了怎麼辦。沒勞建保,沒薪資證明都拿現金,只有三個員工。情問我們該怎麼做,[/quote:0c454a8345]

您好:
您可考量向雇主所在之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並申請勞資調解,由主管機關發函協助協商,或是向管轄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翌日起算20日內未為異議者,
其法律效果就如同勝訴確定判決,
貴公司日後可以依法聲請強制執行,
藉以維持權益。
若對方於上述法定期間內異議,就視為起訴,會直接進入民事訴訟程序。
支付命令聲請狀內應載明下列各款事項:
1. 雙方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姓名、住所。
2. 請求標的及其數量。
3. 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4. 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5. 管轄法院(向債務人住所地、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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