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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提出告訴,尋求保護。

提出告訴,尋求保護。


劉OO 發問於 2014-12-29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案發,本人於2014年12月25日,受中國代理商之約,於重慶簽訂貿易合約(塌方對方跟我方下單產品),先前只有EMAIL及電話聯絡。
詐欺人胡先生於25日機場接送我方至飯店,按照正常貿易禮儀贈送台灣伴手禮,互相問候,胡先生告知行程是25日一同晚餐,26日早上九點從飯店出發至公司簽約,下午去大賣場視察他方公司的販賣渠道。先前委託我方代購兩隻iphone6未拆封手機,於會面時給現金付款,見面時胡先生拿走手機,謊稱明日公司於會計部會核發現金,胡先生強硬要求下,讓他拿走手機。26日早上九點胡先生來到飯店房間,又謊稱公司人多辦公室繁忙,改約飯店簽約,總經理張波會到飯店房間。於九點半左右總經理張波來到飯店進入房間,交換名片後,雙方針對產品閒話家常,隨後簽訂合約。對方帶著公司章,無帶私章,因日期接近年底,為配合台灣生產線作業,他們提議於今年底之前匯款。後續張波離去,胡先生送張波離去,我方則待在房間內等候。不久胡先生回房,開始說為讓匯款能夠順利,希望我方購買金飾贈予張波夫人,被我方拒絕,又提及不然送個香煙好了。我顧忌中國商場送禮文化,跟隨張先生到飯店樓下的超市購買兩條菸,共計八千台幣。胡先生拿走煙後立刻說公司還有點事要處理,先去忙,無視當天下午原本約定好要去大賣場事宜。他又謊稱晚上請吃飯,隨即離去。我方覺得不對勁,尋求當地台商協會諮詢,經台商協會人員認為,此次為詐騙可能性極高,我方隨即打電話詢問胡先生晚上吃飯時間,胡先生隨即推託,晚上另有客戶要商談,無法以起吃飯。又稱27日早上九點到公司領款後去機場。我方問隔日為星期六,公司還有開嗎?他回答有。我利用重慶工商登記查詢他公司,確實有登記註冊,但並沒有酒類販賣執照,全都是建築土地相關登記,覺得很可疑,我方並無對方照片,見面時也沒拍照,心想要是被騙查無對證,後來飯店大廳,電梯,房間走廊都有監視器,硬碟保存期限約一個月。
翌日九點胡先生未出現在飯店,謊稱等司機,我方說請他坐計程車到飯店,我方付費,再請司機直接到飯店等。他拒絕,後來我方說明要報公安,他態度稍微變軟,後來我方不斷訴說這次簽約覺得很可疑,要求他到公司出現說明。他隨即稱公司今天沒開(我方從未去過他公司,可能並沒有公司),我稱這次合約就當算了,但手機的錢必須歸還,他辯稱他從未拿過手機。
後來我方到派出所準備備案,派出所的警員說這屬於民事,無法受理,關於合約我方當下也無法判別張波所簽署的合約跟公司章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需跟地方法院提出告訴。隨即我方因飛機時間必須立刻到機場。
回台後去警局備案手機遺失。
①現在擔心合約會轉讓抑或後續我方可能預估不到的狀況發生,想請教我方該如何保證自己的權益。
②我方並不能證明胡先生及張波的真實身份該如何提出告訴。
③公司行號確實有登記在工商局,目前還沒打電話去跟那間公司確認,因為那間公司並沒公開電話資料在網上,但有登記住址資料,登記住址資料與胡先生跟張波的名片上不同。胡先生的名片上所使用的固定電話目前還在使用中,他之前有用這支電話打來過。
④我方雖然損失並不大,但擔心合約書會被二次利用或是偽造我方公司章,或冒充我方人員在大陸行騙,導致我方及我本人會被大陸地區限制活動,這是最主要須解決的重點。
⑤若他簽約使用的公司聲明他們公司被盜用的,我該如何追查對方。
⑥若兩位詐騙人員真隸屬於這間公司,但對於他們的行為一概否認該如何處置。
⑦若兩位詐騙人員真隸屬於這間公司,但對於他們私下偽造公司章簽約一概否認該如何處置。
⑧目前能夠掌握的身份,1飯店裡的監視器(於一個月後系統將自動覆蓋)2名片合約書上的簽字,3EMAIL,4手機號碼,5對方名片上的公司電話及住址。

敝人知道犯下滿愚蠢的錯,涉世未深,願意接受批評。
懇請各位專家給予指教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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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堯

律師

A:  由於您的提問牽扯範圍較為廣泛,僅能粗淺答覆您。1.合同移轉;實際運作上,如該合同移轉後,貴公司未支付款項,以違反合同於重慶中院起訴,至台灣聲請強制執行者,尚未有相關案例佐證;如果以該合同去詐騙其他廠家,屬刑事案件,向公安立案,對您及公司的影響較大了。2.其餘事項,請您致電0223697828。
承展法律事務所 王敬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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