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債務糾紛


張OO 發問於 2014-12-23 | 台北 |

Q: 你好, 請問你:
我因為委託徵信,但起初跟我接洽的人員
突然說請辭職了沒任何通知,
直到新人員跟我接洽我才知道,
新人員事後要求的根源本的不一樣,而且要求我簽了一張本票,不然不能抓姦,
現在他們指控我不照約定實行而且委託了債務公司跟我要錢,
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

瀏覽人數:1242
王俊凱

律師

A:  可以持文件與律師協商,是否有執行名義而定;因為台端詢問未有提及債務公司有無執行名義(例如本票裁定以及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等文件)若有之時,則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加以救濟。若未有執行名義時,則可以主張解除契約等救濟途徑,因為台端之詢問內容不齊全,因此仍須視債務公司所主張之方式加以救濟。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