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收到從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案由是商標法案件,我該怎麼做呢?
A:
[quote:cf1422f7e6="林 先生/小姐"]請問~收到從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通知書,案由是商標法案件,我該怎麼做呢?[/quote:cf1422f7e6]
您好:
收到該通知,
如果無法確定真偽,
您可以先向該單位查證是否曾發出此份通知書,
以便確認是否為詐騙文件。
如果,經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證實有人對您提出告訴,
您就需要依照通知書上記載之時間,前往製作筆錄,了解案情~
如果不是以證人身分前往製作筆錄,
屆時可能會有選任辯護人陪同之考量。
全案就會進入偵查程序~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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