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今年三月我上對岸的淘寶網買了3雙NIKE的鞋子....後來因為發現是仿冒品.我就沒有和對方連絡...誰知大陸淘寶賣家依然使用UPS寄來台灣我家附近的宅配站要我到站自取
因為我沒有想完成交易.也就沒去自取.宅配老板也沒去UPS自取.誰知您們單位的人居然通知宅配站的老板.要把我交出來.要法辦我.還要宅配老板給我簽什麼委託書..
我使用宅配自取是不想讓家人知道我上網亂花錢買東西這我也犯法了嗎
請問我犯了什麼法......我即沒有販賣仿冒品.也即沒和大陸賣家完成交易.也即沒有收到商品.
此事已困擾我好幾天...我是否應該請個律師陪同到關務署說明呢.
關務署的告知宅配站老板.說是NIKE的廠商要告的...怪..我又沒收到東西...要告也要去找淘寶大陸賣家告....怎會找到我頭上呢
請問我會面臨什麼刑責
A:
您好,
因您所述的事實並不清楚,不知何單位要您簽何委託書?也不知您當初如何下單?
對方或許告您詐欺或其他刑責,建議您還是先找律師了解事實及處理方式,再決定要如何處理。
希望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 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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