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於民國82年間盜用10萬元.一直良心不安.老版不知道.現今想還但去查詢發現公司已結束營業.怎麼辦?法律追溯期多久?我會被關嗎?
A:
[quote:9fd81e348a="陳 先生/小姐"]我於民國82年間盜用10萬元.一直良心不安.老版不知道.現今想還但去查詢發現公司已結束營業.怎麼辦?法律追溯期多久?我會被關嗎?[/quote:9fd81e348a]
您好:
一、依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或第336條之業務侵占罪,其法定最高刑度為五年有期徒刑;再依刑法第八十條追訴權時效規定,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二、因此,原則上依題意所述,地檢署的犯罪追訴權,時效自犯罪成立時起算二十年;請再依具體事實,適用所述法律規定,基本上就可知是否還在法律追訴期間。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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