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是一家製造商 銷往美國一批貨 貨在生產時客戶有來看過貨 並與我們公司簽立一份簡約 註明貨到美國如果客戶檢驗有超過5%不良 貨要無條件退回 我們也需要全額退款
但貨到美國以後客戶就說貨有不良他們不能賣 要求退貨 我們也依約請他開出INVOICE(INVOICE尚有註明要退貨) 我們也依約匯款退給他們
當客戶收到退款後卻找其他理由(理由是他們有發生推廣費 要把這些貨留作研發用) 不把貨品退回 但我們發現他依然在網路上銷售這批貨 請問律師我們公司應該如何處理這個貿易糾紛?
A:
您好,
如您已依合約退費,客戶應依約退貨卻不退,則您您可能還是要到美國打官司,要求退貨,才有實益,除非雙方合約有另外約定管轄地或適用法律地。
於尋求法律途徑外,如對方是當地具規模的公司,或有主管機關可以申訴,或可依外交壓力請求協助退貨。
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 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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