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室內裝修事件
我與設計師簽定合約,己付第一期工程款25萬。
但在施作拆除7天後,意見有糾紛,我和他解除合約,但設計公司並不退還剩餘工程款。
請問我可以用刑事「侵佔」提告設計師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要回剩餘工程款?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
A:
[quote:c6ea34008a="黃 先生/小姐"]室內裝修事件
我與設計師簽定合約,己付第一期工程款25萬。
但在施作拆除7天後,意見有糾紛,我和他解除合約,但設計公司並不退還剩餘工程款。
請問我可以用刑事「侵佔」提告設計師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要回剩餘工程款?
麻煩律師給我解答![/quote:c6ea34008a]
您好:
刑法侵占罪之成立,行為人主觀上要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依您所述,若已解除合約,且合於解除合約之要件,設計師即應返還第一期工程款。若拒不返還,是有可能成罪;惟本件本質上屬民事糾紛,建議您檢附證據資料聲請調解或訴請返還。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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