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百貨業盤點虧損,為何員工要賠錢?

百貨業盤點虧損,為何員工要賠錢?


周OO 發問於 2005-11-17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律師您好:

我從事於百貨服飾業,最近正逢週年慶,公司於週年慶結束時例行性盤點,而在週年慶時公司大量轉貨於我所工作的點櫃,週年慶人潮多小偷防不勝防,而在盤點完時發現竟然不見100多件衣服,而這些損失是要由員工來賠償,搞不懂為何辛苦工作賺取每件衣服微薄的抽成,還要被扣到好幾千塊,難道就得如此認賠嗎?

謝謝!

瀏覽人數:6815

A:  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但是如果損害確實已經發生,按照法院見解,雇主是可以扣薪的。本案情形需先確認是否確實損失一百多件衣服,其次,要確定這些衣服的價值,在確定衣服的遺失是否可規則於勞工等,如果都確定了,那這些損失雇主是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且可以從工資中扣抵。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