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之前是做超商的,
有天我上大夜班,有名男子趁店內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進來向我詐騙,
要我把錢交給他,我覺得是詐騙告訴他我要求證,
他趁我求證時進入櫃檯拿走放在抽屜的15500元,
當我發現並追出去的時候他已經騎摩托車逃走了。
後來公司和店長要求我賠償這15500元,我賠償之後便沒再繼續任職。
之後警方抓到犯人,讓我去指證,還重新做了筆錄,
過了一個月我收到傳票要我去當證人,
可是犯人的罪名是妨害自由?
我只想拿回我賠給店裡的15500元,
請問我該怎麼辦?
律師
A:
要向該男子請求15500元,建議可以下列方式為之
1.向檢察官表示該男子有竊取店內15500元,請檢察官將案件移付調解討論還款事宜;
2.自行向公所或法院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處理;
3.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實際上,也要該男子願意獲有資金才有受償可能。
以上法律意見,敬請參酌指正。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江健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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