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分局通知書,案由竊盜案

分局通知書,案由竊盜案


方OO 發問於 2014-08-05 | 台南 | 服務業

Q: 事情發生在六月初,我本人至租屋處附近自助洗衣店烘衣服,
看到有皮包放置在洗衣機上頭,當下原想開啟烘乾機後離去,
但擔心失主應該會回來找皮夾,於是停留半小時在現場等待。

最後開皮夾發現是鄰近幾百公尺的大學,第一時間想説可以透過校方找到學生,
撥打手機至行政單位,當時接線人員告知可以晚點過來,因所校安人員在開會,
故想說稍後跑一趟學校,當時後沒想到要交到警局....因為附近沒派出所。

回租屋處後,整理行李出遠門後,就忘了交去學校這件事情,
一直到大搬家時,皮包也找不到了。

直到昨日在高雄救災,收到通知書後,被依竊盜案傳喚到分局說明,
因為皮包確實還是我拿走。所以我應該要認罪,
但我該如何去呈述說明呢?
以上,我是應屆畢業生,需要各位大哥姊的幫忙。

瀏覽人數:2196

A:  [quote:a58a58a0c5="方 先生/小姐"]事情發生在六月初,我本人至租屋處附近自助洗衣店烘衣服,
看到有皮包放置在洗衣機上頭,當下原想開啟烘乾機後離去,
但擔心失主應該會回來找皮夾,於是停留半小時在現場等待。

最後開皮夾發現是鄰近幾百公尺的大學,第一時間想説可以透過校方找到學生,
撥打手機至行政單位,當時接線人員告知可以晚點過來,因所校安人員在開會,
故想說稍後跑一趟學校,當時後沒想到要交到警局....因為附近沒派出所。

回租屋處後,整理行李出遠門後,就忘了交去學校這件事情,
一直到大搬家時,皮包也找不到了。

直到昨日在高雄救災,收到通知書後,被依竊盜案傳喚到分局說明,
因為皮包確實還是我拿走。所以我應該要認罪,
但我該如何去呈述說明呢?
以上,我是應屆畢業生,需要各位大哥姊的幫忙。[/quote:a58a58a0c5]
您好:
一、若侵占遺失物皮包,依法刑第三百三十七條規定,是處五百元以下罰金,算是非常輕的罪。
二、因此,綜合考量,若確有侵占之行為,認罪、和解是上策(沒有侵占意思,另當別論),對於學生、無前科、認罪者,檢察官通常都會給緩起訴處分,或是附條件的緩起訴,舉例如作公益幾十小時,緩起訴二年期間。如此,二年過後,就視同不起訴了。供予參酌,謝謝!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