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本人已經有兩年沒有去向高雄市某租車公司承租汽車,但今年六月開始收到該租車行嫁禍給我的紅單,目前為止一共八張紅單。曾經向該租車公司承租汽車包月使用101年4月~9月所以租賃合約沒填寫日期(該租車行表示因為長期租用時間日期他們填寫就可)。
請問我要提告該租車公司偽造文書應從哪裡開始辦起?
律師
A:
[quote:d300c0d4f5="劉 先生/小姐"]本人已經有兩年沒有去向高雄市某租車公司承租汽車,但今年六月開始收到該租車行嫁禍給我的紅單,目前為止一共八張紅單。曾經向該租車公司承租汽車包月使用101年4月~9月所以租賃合約沒填寫日期(該租車行表示因為長期租用時間日期他們填寫就可)。
請問我要提告該租車公司偽造文書應從哪裡開始辦起?[/quote:d300c0d4f5]
建議您先收集好更齊全的證據(人證或物證均可),以證明違規日期您沒有租用車輛,來佐證對方偽造文書。證據備妥後可徑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狀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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