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是某公司股東, 發現該公司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透過不法手段轉到私人帳戶, 再用私人帳戶購買農地並登記在私人名下, 且貸款本金及利息皆由該公司負擔, 涉嫌掏空公司, 此負責人行為是否已經觸法?, 股東應該如何保障或檢舉此不法行為, 確保股東權益?
另外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是否也觸及商業會計法, 逃漏稅嫌疑?
A:
[quote:f611e6b719="陳 先生/小姐"]你好,
我是某公司股東, 發現該公司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 將公司資金透過不法手段轉到私人帳戶, 再用私人帳戶購買農地並登記在私人名下, 且貸款本金及利息皆由該公司負擔, 涉嫌掏空公司, 此負責人行為是否已經觸法?, 股東應該如何保障或檢舉此不法行為, 確保股東權益?
另外負責人挪用公司資金是否也觸及商業會計法, 逃漏稅嫌疑?[/quote:f611e6b719]
您好:
一、若確實有所述事實,涉及背信、業務侵占之嫌,因該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一旦提出告訴,就不能撤回,因此,為達成和解之目的,可於搜集確定犯罪證據後,寄發存證信函予負責人,要求與股東進行協商和解事宜。二、經過前階和解協商程序,仍未能達成和解,則可考慮提出刑事告訴人以加強談判之籌碼。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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