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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侵佔、背信??

侵佔、背信??


李OO 發問於 2014-05-26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我公司一員工受任到大陸管理工廠,卻多次將公司款項私自挪用,直至今年初發現後,要求出示提款證明及說明用途。對方卻避不見面。實在沒辦法中的辦法要對簿公堂。關於這方面,我需要一位對此有專精的律師,能協助我要回我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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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健鋒

律師

A:  1.該員工所為,在刑事責任上,可能構成業務侵占、背信、竊盜等罪名,惟刑事部分縱認定有罪,亦只是國家對該員工之處罰權,不代表可於刑事程序上取回損失。除非該員工因刑事責任之壓力,提出賠償以獲得較輕之處罰或處分。
2.欲取回遭奪取之款項,可透過民事程序求償。建議先對該員工之財產為假扣押,以免將來民事部分獲得勝訴判決,該員工卻早已脫產,無可供清償之財產。
以上法律意見,敬請參酌指正。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江健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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