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想請教一下,公司的結帳方式是先使用後付款
但對方事後避不付費,已寄出存證信函給對方
請問這類案件是算刑事還是民事案件?
若要告對方是以侵佔還是詐欺?
該準備什麼些資料呢?
謝謝您
律師
A:
1.若消費者於訂購時,就知道自己無資力,或存心不付款,即可能構成刑事詐欺罪嫌。
2.又若消費者於訂購後,才陷入無資力,應僅屬民事債務不履行。
以上法律意見,敬請參酌指正。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江健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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