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如果被列為詐欺案嫌疑人,警局來通知書,如果因出國沒親自接到通知書而沒到案說明,會怎麼樣嗎?
如果到案說明後,還未結案這段期間,如果剛好出國會不會有問題?
請問如果通知到案說明的日期無法前往,那事先與承辦之偵查佐自行協調說明時間可以嗎?如果剛好要出國工作前都還沒到案說明(但有事先與偵查佐說明出國原因與日期),是否會影響出入境?
A:
[quote:3aab7d239f="小 先生/小姐"]請問~如果被列為詐欺案嫌疑人,警局來通知書,如果因出國沒親自接到通知書而沒到案說明,會怎麼樣嗎?
如果到案說明後,還未結案這段期間,如果剛好出國會不會有問題?
請問如果通知到案說明的日期無法前往,那事先與承辦之偵查佐自行協調說明時間可以嗎?如果剛好要出國工作前都還沒到案說明(但有事先與偵查佐說明出國原因與日期),是否會影響出入境?[/quote:3aab7d239f]
您好:
一、如果沒有接到通知,未合收到傳喚通知,警察局會再通知。
二、若合法送達通知,未請假而不去製作筆錄,較不妥當。
三、因此,若剛好有事,可以打電話給承辦員警,改約雙方都可以的時間,原則上應該都可改期;若承辦員警堅持不願改期,那就寫請假狀即可,基本上不是急迫、重大等案件,不會有境管的問題。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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