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敝司與一越南公司 合作3年 ,2013年該公司管理不當 ,導致生意一落千丈,欠我司款項約 200萬台幣.
該公司亦寫了一張 還款保證書 -言明2014 2月前還完. 但現在仍不理會我們.
可以告該公司嗎 ? (證據 : 出口文件 & 還款保證書 & 以前之匯款文件 )
訴訟費用約多少 ?
感謝您!
A:
您好,
國際貿易最擔心的是先送貨,後收錢,且沒有任何擔保方式(如:銀行履約保證書或信用狀等),又沒有簽訂完整的買賣契約,約定管轄法院,最多只能到對方所在地法院打官司,如有對方還有財產或許還有救。
因此,依法律的程序,現今 貴司只能儘快去對方所在地越南打官司,贏得判決後,聲請執行其財產。相關訴訟費用,請向當地律師諮詢。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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