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貴單位好:
1.我們公司其實只是小公司,但仍依法會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但若碰巧當年需改選董監事(其實我們只是小公司,董監事不是沒變,就是誰要當下屆董監事,都已知道),
想請貴單位:
我們公司是否可以在同一天召開股東會後,再召開新改選的董事會,再選舉董事長 ~,以節省董事會還得七天前通知,再開一次之情事?(因為我看很多上市公司,好像也都是早上召開完股東會後,下午隨即再召開董事會,改選新的董事長 …...)
A:
[quote:5536c7edf6="黃 先生/小姐"]貴單位好:
1.我們公司其實只是小公司,但仍依法會於6月底前召開股東會,但若碰巧當年需改選董監事(其實我們只是小公司,董監事不是沒變,就是誰要當下屆董監事,都已知道),
想請貴單位:
我們公司是否可以在同一天召開股東會後,再召開新改選的董事會,再選舉董事長 ~,以節省董事會還得七天前通知,再開一次之情事?(因為我看很多上市公司,好像也都是早上召開完股東會後,下午隨即再召開董事會,改選新的董事長 …...)[/quote:5536c7edf6]
每屆第一次董事會應於改選後十五日內召開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公司法第203條第1項、第204條第1項定有明文。故臨時董事會之召集,僅須事先通知董事後即得隨時為之,無須於七日前通知,也因此,實務上多有公司於股東會選出新任董事後,隨即於當天召開臨時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之情形。
簡要說明如上,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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