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公司可要求已離職員工回去交接嗎?

公司可要求已離職員工回去交接嗎?


POOOOOO 發問於 2006-10-16 | |

Q: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W常常受到直屬主管與會計小姐的刻意刁難
後來W經過老闆允許離職
離職當時並未有新進的替補人員
W於10月中欲領薪水
直屬主管與會計小姐共同表示最近公司有新進人員
要求W需至公司向新進人員交接之後,才肯發予薪水


請問:
1、由於老闆可能不知道W的薪水被扣住一事,所以W是否該將薪水被扣住一事告知老闆,讓老闆做主?
2、當初離職時,主管並沒有對W表示有沒做完的地方。W應該照主管說的乖乖到公司向新員工交接嗎?舊公司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3、如果W真的回舊公司進行交接,是否可以要求發予交接這段時間薪資呢?


非常謝謝你的回覆

瀏覽人數:3002

A:  請問:
1、由於老闆可能不知道W的薪水被扣住一事,所以W是否該將薪水被扣住一事告知老闆,讓老闆做主?
2、當初離職時,主管並沒有對W表示有沒做完的地方。W應該照主管說的乖乖到公司向新員工交接嗎?舊公司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嗎?
3、如果W真的回舊公司進行交接,是否可以要求發予交接這段時間薪資呢?

你沒有義務再回公司
我建議薪水被扣應該告訴老闆或發存證信函
至於要不要回去交接如果你離職前已經交接過
並無回去的義務你可以自由決定
林春華律師,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10樓之4,電話07-2513230,0936663695
請電話聯絡後詳談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