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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買賣


oOOOOO 發問於 2014-02-05 | 台北 | 服務業

Q: 您好,
近期我於拍賣網站上賣出家中用不到的杯子雜物等
在頁面上已經註明是二手商品,沒有刮痕,請勿以新商品要求,如果不能接受不要拍
有一買家在未詢問的情況直接購買
第一次面交時,在我已經在約定時間到達時,等候多時打給對方,卻說取消面交
第二次面交時,在付款前亦有請對方檢視商品
隔了9天後,來信說杯子有氣泡(玻璃杯),是瑕疵品要退貨,
"你們只賣一次杯子嗎?我也可以公開周知你們後面商品也會這麼銷售好嗎?"
"我相信你也準備公開面對公評"
"有氣泡未告知怎麼檢視出來?!"
然後說我的杯子是瑕疵品,就算是二手也要讓他退

請問我是否有義務讓買家退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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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因您與買家約定面交,並使其得以現場檢視商品,且時間亦已逾7日,故並無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適用。
二、另對方如欲以杯子有氣泡之瑕疵為由,請求解約退貨,須符合:
(一)於契約成立時,不知杯子有氣泡。(民法第355條)
(二)有從速檢查並通知您。(民法第357條)
(三)解約退貨非顯失公平。(民法第360條)

以上意見謹供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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