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本公司向義大利進口一批水果,告知須於1/15到貨,但對方卻延至1/30到貨,因適逢春節導致2/5才能領貨,考慮品質故本公司欲拒領,但卻因所有文件都登記本公司名字,故不領將產生其他費用,現在決定於2/5領貨,目前狀況:
1.無合約,只有e-mail告知1/15要到貨,但對方都無回應。
2.只有先付訂金,針對拒領的部分對方都無回應,故尚未付餘款。
想請教因對方都不回應,公司可採取什麼方法來保障公司權益,例如國內可寄存證信函,國外是否有類似方式?
謝謝!
A:
[quote:a7dfd4bccb="蕭 先生/小姐"]您好,本公司向義大利進口一批水果,告知須於1/15到貨,但對方卻延至1/30到貨,因適逢春節導致2/5才能領貨,考慮品質故本公司欲拒領,但卻因所有文件都登記本公司名字,故不領將產生其他費用,現在決定於2/5領貨,目前狀況:
1.無合約,只有e-mail告知1/15要到貨,但對方都無回應。
2.只有先付訂金,針對拒領的部分對方都無回應,故尚未付餘款。
想請教因對方都不回應,公司可採取什麼方法來保障公司權益,例如國內可寄存證信函,國外是否有類似方式?
謝謝![/quote:a7dfd4bccb]
您好,
一、若因對方遲延給付造成貴公司之損失,貴公司可於餘款中扣除己方之損失後,再為付款,並告知己方所生損失之金額、剩餘餘款金額及計算式。
二、若對方最後並未到貨,此時就須考慮至義大利訴訟,始能討回訂金。
以上意見,謹供參酌。
賴瑩真律師
和邑國際法律事務所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