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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


廖OO 發問於 2014-01-27 | 台中 | 服務業

Q: 因與王明宗先生已離婚.王明宗因開修配廠請本人廖淑華回修配廠擔任會計一職.以復合感情為由
因廖淑華回去修配廠擔任會計才44天.修配廠因倒閉.因王明宗積欠{協力汽車材料行}債務.{協力汽車材料行}怕王明宗無力清完債務..{協力}告知本人廖淑華.也須簽下2張面額各10萬的本票.
發票日期99年9月12日與99年9月12日
到期日期100年3月15日與100年9月15日
因事後王明宗告知本人錢之事.王明宗會歸還協力汽車修配廠

102年11月10日王明宗去本人娘家告知我父母錢已還清..請求本人復合
102年11月11日本人告知王明宗我已在婚..無法復合
102年12月18日本人弟弟與王明宗通話.錄音存檔
於102年12月10號我收到本涵..王明宗家人申請准許強制執行事件

於103年1月15日送抗告書
請問:我該如何寫債權不存在之訴
我又該如何打贏呢?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請把方法傳到EMAIL..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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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ote:da4f33a65f="廖 先生/小姐"]因與王明宗先生已離婚.王明宗因開修配廠請本人廖淑華回修配廠擔任會計一職.以復合感情為由
因廖淑華回去修配廠擔任會計才44天.修配廠因倒閉.因王明宗積欠{協力汽車材料行}債務.{協力汽車材料行}怕王明宗無力清完債務..{協力}告知本人廖淑華.也須簽下2張面額各10萬的本票.
發票日期99年9月12日與99年9月12日
到期日期100年3月15日與100年9月15日
因事後王明宗告知本人錢之事.王明宗會歸還協力汽車修配廠

102年11月10日王明宗去本人娘家告知我父母錢已還清..請求本人復合
102年11月11日本人告知王明宗我已在婚..無法復合
102年12月18日本人弟弟與王明宗通話.錄音存檔
於102年12月10號我收到本涵..王明宗家人申請准許強制執行事件

於103年1月15日送抗告書
請問:我該如何寫債權不存在之訴
我又該如何打贏呢?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請把方法傳到EMAIL..謝謝[/quote:da4f33a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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