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問我在Fb 自己po文說。你到底是交女朋友還是一隻狗 把人搾乾然後當垃圾丟棄 看不起你
還有幾張我們fb對話內容!!但是有幾個地方對方暱稱沒有蓋掉 這樣也違法嗎? 如果對方提告 要請律師嗎?如果成立了 是否必須坐牢 還是罰鍰就可以了??
A:
[quote:6b7e84eda5="E 先生/小姐"]我想問我在Fb 自己po文說。你到底是交女朋友還是一隻狗 把人搾乾然後當垃圾丟棄 看不起你
還有幾張我們fb對話內容!!但是有幾個地方對方暱稱沒有蓋掉 這樣也違法嗎? 如果對方提告 要請律師嗎?如果成立了 是否必須坐牢 還是罰鍰就可以了??[/quote:6b7e84ed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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