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從事某商品經銷已多年,但於前段日子遭到總代理商來函說欲結束雙方貿易關係,想詢問各位大律師:
1、若該商品為獨家代理,個人還有辦法繼續銷售該商品嗎?
2、承上,若該商品並非獨家代理,個人還有辦法繼續代理嗎?
3、如無辦法繼續銷售,個人不繼續在店內鋪該品商品,而轉為在網路零星販售,是否有法律問題存在?
先謝謝各位大律師了~感恩
A:
您好
一 能否繼續銷售,首先得看合約內容,如果沒有簽署任何合約,你所賣的東西是真品,對方沒有權利阻止你販售。
二 獨家代理或非獨家代理,在沒有合約的情況,所賣的東西是真品,都是沒有差別的。
三 如果依照合約不能銷售,不論在實體或網路都是違反合約的,如果是真品,在實體或網路銷售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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