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本身是有領固定薪資的兼職人員,公司沒有投保勞健保,今日因改選理事長換人,而沒有繼續被任用,
那公司是否應給予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煩請幫忙解答 謝謝
A:
1.兼職人員還是有可能被評價為不定期勞動契約 如果是定期勞動契約 期滿離職就不會有資遣費問題
2.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如果企業因為歇業或是轉讓時 雇主雖得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但依法給資遣費
就你所述情況 確實有可能主張資方應給付資遣費
3.如果資方不願給付 建議可以先向各地勞工局聲請調解 調解不成再依照訴訟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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