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請問友人加盟了一家連鎖店
合約上寫法定代理人為連帶保證人
但友人已是成年人
那法定代理人為連帶保證人這條成立嗎?
若之後有違約金糾紛被強制執行
友人還不出債
法定代理人會受牽連嗎?
謝謝
A:
[quote:0fea1fd59f="林 先生/小姐"]您好:
請問友人加盟了一家連鎖店
合約上寫法定代理人為連帶保證人
但友人已是成年人
那法定代理人為連帶保證人這條成立嗎?
若之後有違約金糾紛被強制執行
友人還不出債
法定代理人會受牽連嗎?
謝謝[/quote:0fea1fd59f]
一、依我國民法之規定,成年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其行為無須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即屬有效。
二、再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因此必須保證人與債權人、主債務人成立保證契約,始有保證債務存在,連帶保證亦是。
三、綜上所述,在這件案子中,林小姐之友人既然已經成年,且有完全行為能力,自無法定代理人之存在。況且縱有法定代理人,若該法定代理人並未在合約上簽名,亦未曾同意擔任連帶保證人,僅憑合約上註明「法定代理人為連帶保證人」等字,亦不足成立保證契約,故即使林小姐之友人未清償債務,債權人亦不得向保證人請求清償。
賴瑩真律師
和邑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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