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廠商拒開發票

廠商拒開發票


邱OO 發問於 2013-07-25 | 台中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你好
本公司遇到廠商不開立發票,且廠商有違約金需繳納,請問本公司應如做才能結案
謝謝

瀏覽人數:5279

A:  您好:

一、廠商不開立發票,如該廠商為依法應開立發票者得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一旦案件確定除了可向該廠商申請補開發票,還可領檢舉獎金。

(一)按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規定,「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一、小規模營業人。二、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三、......。」可先確定該廠商是否為上開規定免於開立發票之營業人。如答案為否,則為依法須開立發票之營業人。

(二)按照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對依本法規定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兩倍以下之罰鍰。」及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經查獲者,應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外,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並停止其營業。」為現行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有關漏報或短報之處罰規定。且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9條,「營業人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者,應補開統一發票,並於備註欄載明「違章補開」字樣,由主管稽徵機關執存核辦。前項漏開、短開統一發票之行為,如經買受人檢舉查獲者,其補開之統一發票,得交付買受人,並毋須在備註欄書明「違章補開」字樣,另由該營業人切結承認其違章事實。」得據上規定備齊文件向國稅局提出檢舉,以便辦理發票之補發。

二、如廠商有違約金未繳納,得先行發函催告,如仍拒不履行,可考慮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且其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三、以上意見供台端參考。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