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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跨境糾紛.國際貿易.兩岸法規 向印度購買農產品,但貨到台灣與信件往來不同

向印度購買農產品,但貨到台灣與信件往來不同


李OO 發問於 2013-07-24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

得知 中小企業處星期五下午有律師諮詢服務
想請教律師您

目前貴公司今年初時,向印度訂購農產品,往來都以E-mail溝通為主
信件中說明我們所需要訂購的「尺寸與顏色」,
但貨到台灣後發現「顏色」與之前信中所提不一致,
而我們付款方式採用開立信用狀,
但因貨物需再度以人工方式重新篩選
請問我們可以用哪種方式向印度求償呢??

謝謝您

瀏覽人數:2072

A:  您好,

一般國貿瑕疵糾紛求償,最好要有公證第三單位的檢驗報告,作為求償的基準,再依契約規定之適用法及管轄法院向對方求償。如契約無規定,多半是以原就被,到被告所在地國法院訴訟求償。

本律師並未提供週五下午之法律諮詢,另有其他律師會為您服務。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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