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我司近期因透過一家大陸貿易商下單給廣州的工廠,我們已全額支付了貨款,但在出貨之際,這家貿易商惡性倒了(負責人四處躲債),工廠方面証穾他們只收到8成貿易商的貨款,雖然貨已完成,但因沒有貿易商負責人出面授權,他們無法將貨出給任何人,請問工廠這樣合法嗎? 我司有何方法可要求工廠出貨? 請賜教,謝謝!
A:
您好,
國貿詐欺或惡性倒帳案,一般需到對方地國檢警處報案,再繼續追查訴訟,最好委請當地律師協助,目前大陸律師收費標準不一,見到台商往往偏高,要小心選任。
因 貴司下單是經由貿易商,再由貿易商下單給工廠,工廠與您並無直接買賣關係,除非貿易商授權將訂單轉給 貴司,否則 貴司在法律上並無法直接向工廠求償或要求出資。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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