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之前在拍賣刊了好幾件標示NG商品的品牌商品,例如MAC彩妝品、香奈兒&DIOR香水、KT和拉拉熊居家用品等等
當初進貨時是因為廠商告知為外貿尾單、NG貨等等的所以才可以用低價拿到,我也不疑有他因為商品真的有些微瑕疵,之前也有看過廠商把NG商品低價出清之類的新聞...想不到我拿到的全是仿冒品
之後被警察釣魚,我賣了一個香奈兒的隱形眼鏡水盒給他,警察就帶著大隊人馬來家裡搜索,把全部有商標的商品都帶走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要在偵查庭開庭之前找廠商和解,適合嗎? 因為我不曉得廠商是否會追究,有人說不適合,說不定廠商也沒求償的意思,如果主動去和解剛好自投羅網,等開完偵查庭再找廠商就好,但又有人說先找廠商和解比較會有緩起訴的機會,我真的很困惑...而且我不曉得是要找所有廠商和解還是只要找我賣出去的香奈兒廠商和解就好...
我出庭時需要帶悔過書和陳述狀嗎?我怕我說的不清不楚的..第一次被抓..真的要瘋掉了...懇請專業人士撥空回答...感激不盡...
A:
[quote:59d5ba716a="陳 先生/小姐"]您好
之前在拍賣刊了好幾件標示NG商品的品牌商品,例如MAC彩妝品、香奈兒&DIOR香水、KT和拉拉熊居家用品等等
當初進貨時是因為廠商告知為外貿尾單、NG貨等等的所以才可以用低價拿到,我也不疑有他因為商品真的有些微瑕疵,之前也有看過廠商把NG商品低價出清之類的新聞...想不到我拿到的全是仿冒品
之後被警察釣魚,我賣了一個香奈兒的隱形眼鏡水盒給他,警察就帶著大隊人馬來家裡搜索,把全部有商標的商品都帶走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要在偵查庭開庭之前找廠商和解,適合嗎? 因為我不曉得廠商是否會追究,有人說不適合,說不定廠商也沒求償的意思,如果主動去和解剛好自投羅網,等開完偵查庭再找廠商就好,但又有人說先找廠商和解比較會有緩起訴的機會,我真的很困惑...而且我不曉得是要找所有廠商和解還是只要找我賣出去的香奈兒廠商和解就好...
我出庭時需要帶悔過書和陳述狀嗎?我怕我說的不清不楚的..第一次被抓..真的要瘋掉了...懇請專業人士撥空回答...感激不盡...[/quote:59d5ba716a]
您好:
和解時點沒有一個絕對的論點,和解是需要雙方都有意願,並且能達成共識,
一般於警局製作筆錄時,應可知悉告訴人有哪些,以及告訴的理由/原因,
以及對方有無和解的意願。
如果不是很確定是否要這麼做,
初次偵查庭時,或可當庭向檢察官表達和解之意願,
檢察官在考量之後,一般會願意安排調解。
至於緩起訴部分,是以「認罪」為前提,若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檢察官或許會考量,但,這是職權事項,由檢察官依照個案情節為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處分,不是必然被准許。當然,犯後態度良好,一般而言是有幫助~
所謂的悔過書一如陳述狀,沒有規定一定可以帶或是不能帶,
若是要提交書狀給檢察官,可以到法院網站下載刑事答辯狀的格式,再分段陳述。
刑事訴訟法第253-1規定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
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
,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
分確定之日起算。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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