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在合購網可以買到比較便宜的匡威品牌的鞋子,那我可以在拍賣網站上上架代購商品嗎?代購價錢比官方網站售價還要便宜,那這樣請問會違法嗎?
A:
您好,
如您只是代購一般商品(如您提的鞋子),相關的買賣是由賣方和消費者直接作成,就不必擔心商品檢驗法第60條的規定。但要注意特殊用品可能會有法律上販售或買賣的特別規定。
若您是從國外官方網站訂購商品,直接進口到台灣給客戶的情形,比較類似所謂「真品平行輸入」,即俗稱「水貨」,又稱「平行輸入」,指任一進口商雖未取得台灣地區某ㄧ品牌的總經銷或代理進口權利,但仍在世界任何國(包括原產地)市場購得相同之產品,並將商品進口進入台灣區販售,而不受總代理商之代理權拘束。
水貨的販賣,要小心「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主要包括三種權利,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而如您所說想在網路上代購鞋子的商品,此類問題最可能涉及到商標權(一般生活用品等)問題。如商品涉及商標權,是可販賣水貨的,但在販賣時需注意,在行銷時不能拿真品的商標來宣傳其商品,沒被授權的使用商標來行銷,可能會觸犯商標權法,可能有民刑事責任。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告〈Tel:02-8809-1122〉
陳麗雯律師 敬上
泓廷商務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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