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律師您好:
請問敝公司員工到職時公司會要求簽署員工工作守則,說明上班時間從早上9點至7點 (含午休),敝公司屬於服務業,淡旺季非常明顯,員工於沒工作時就可以休息,有實彈記甚至一整天都在休息,但依據員工守則規定之工時,會超過勞基法規定兩周不可高於84小時的規定。
公司方面依據員工工作守則規定工時擠薪,部不因為淡計工作少而簡少支付,淡旺季時若超過規定時間則付給加班費。
因為員工簽暑了工作守則,代表認同工作時間,但公司是否需要為高過勞基法規定的雙洲總工時84小時,額外在給付加班費? 還是員工同意到值遷署的員工工作守則可以保障雇主的權益呢?
煩請律師指點,謝謝您。
教龍 敬上
A:
[quote:005930a67f="王"]請律師您好:
請問敝公司員工到職時公司會要求簽署員工工作守則,說明上班時間從早上9點至7點 (含午休),敝公司屬於服務業,淡旺季非常明顯,員工於沒工作時就可以休息,有實彈記甚至一整天都在休息,但依據員工守則規定之工時,會超過勞基法規定兩周不可高於84小時的規定。
公司方面依據員工工作守則規定工時擠薪,部不因為淡計工作少而簡少支付,淡旺季時若超過規定時間則付給加班費。
因為員工簽暑了工作守則,代表認同工作時間,但公司是否需要為高過勞基法規定的雙洲總工時84小時,額外在給付加班費? 還是員工同意到值遷署的員工工作守則可以保障雇主的權益呢?
煩請律師指點,謝謝您。
教龍 敬上[/quote:005930a67f]
您好,依上開所述事實回覆如下:
一、工作規則係依據勞動基準法而來,故須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不得逾越勞動基準法,其逾越部份其工作規則因抵觸母法而無效。
二、因此,只要工時符合勞動基準法應給付加班費之規定,雇主則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謝謝
台南宋錦武律師留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