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請問某樣商品如果已經有代理商引進販賣, 那非經銷商的店家可以販賣嗎?
也就是說自行從其他管道合法引進來,在網路上販售, 這樣可以嗎?
A:
您好,
您所問的就是般俗稱販賣"水貨"的問題。
水貨的販賣,最要小心"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主要包括三種權利,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
如商品涉及的著作權(主要是指出版品的商品等),是禁止販賣水貨的,未被授權而販賣,是會觸犯著作權法的,可能有民刑事責任。
如商品涉及商標權(如一般生活用品等),就可以販賣水貨的,但在賣的時後,要小心行銷時不要隨便用到真品的商標作宣傳,未被授權的使用商標來行銷,也可能會觸犯商標權法的,可能有民刑事責任。
如商品涉及專利權,最好還是不要隨便販賣水貨,因為在糾紛發生時,法院有事實認定的權限,一旦被認定為觸法,可能有民事責任。
暫覆如上,如有任何問題,尚請不吝來電賜教。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880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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