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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購物的買賣契約


花OO 發問於 2012-06-21 | 台北 | 服務業

Q: 您好:
我是一位網拍賣家,但常常有買家下了訂單選擇以超商取貨付款的方式寄出。這個方法,必須由賣家先支付運費,買家於超商取貨時再一併付款給商店人員,但問題是,有一些買家,訂了商品,我們要出貨時也告知一定要完成取貨,不然會有運費產生,他們也在出貨的同時同意了這個規定,所以是不是代表他們有義務要完成取貨,若他們未完成取貨,那麼已產生的運費,我們賣家有權利向買家要求支付嗎??因為我們已在賣場上的購物需知上清楚告知如買家要選擇此超商取貨付款,必須同意要於期限內完成取貨,若未完成取貨需自行負擔已產生的運費,同意規定才會寄出商品。
我想問的是,我們賣家在出貨,都有清楚告知,買家也同意了,但若商品寄出後,買家反悔,或惡意不取貨,那麼已產生的運費,我們是否有權利向買家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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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卿

律師

思沛德法律事務所

A:  原則上網路賣家在商店上標示出賣商品,屬於買買的要約,而買家下訂時同意賣價並負擔運費,則此買賣契約即已成立,當賣家依約將商品寄送至超商時,應通知買家取貨。如買家拒絕付款取貨,因買賣契約已成立,所以賣家可以透過訴訟請求買家受領貨物、給付貨款及運費。賣家也可以以存證信函限定買家於一定期限內付款取貨,否則解除契約,請求買家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包括運費、保管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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