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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很大


火OO 發問於 2012-06-17 | 台北 |

Q: 女方被當成女傭用有能力賺錢但家長卻不讓他離開家
做錯事就是打或罵
下班馬上回家做家事
女方有了男朋友但家人不同意
女方帶男方進入家中藏女方房間裡錄音
但被女方家長發現 女方家長卻以東西不見要告男方偷竊
並不得靠近女方
請問雙方有什麼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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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若女方家長明知東西沒有失竊,確對男朋友提出告訴,可能會涉及誣告,要請他們三思,以免觸法。
其餘部分,打或罵、不讓她離開家等等,或許有刑事責任的討論空間,但資訊皆不足,不宜就此討論犯罪。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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