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17歲今年18
女友14歲今年15
我和女友聊天講電話到半夜1點多
他爸發現爆怒
把手機搶過去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這成立嗎?
另外他爸揚言要打斷我的腿
我假如錄音可以反告他嗎?
A:
[quote:3cfd417e3e="小蔡"]我17歲今年18
女友14歲今年15
我和女友聊天講電話到半夜1點多
他爸發現爆怒
把手機搶過去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
這成立嗎?
另外他爸揚言要打斷我的腿
我假如錄音可以反告他嗎?[/quote:3cfd417e3e]
所謂之誘拐未成年少女,一般多與刑法第240條之和誘罪或刑法第241條略誘罪有關,要構成該二罪者,行為人需使未成年少女脫離家庭,如使未成年少女自家中搬離,始有構成之機會。因此,如台端與該未成年少女之談話過程中,無隻字片語提及要使女友離開家庭意旨之話語;且該未成年少女仍居住於家中者,台端行為成立上開二罪之可能性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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