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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廣告合約是否具法律效力?

廣告合約是否具法律效力?


林OO 發問於 2012-01-11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請問國際合約中,若本公司簽名人非公司主管或負責人,則此份合約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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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回覆如下:
一、貴公司元公所簽署合約,是否對 貴公司發生法律上拘束力,應視該簽訂合約之人是否具有代理權限:
(一)按「代理人於代理權限內,以本人名義所為之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民法第103條第1項對於代理人所為法律行為對本人之效力定有明文。
(二)如代理人經 貴公司授權並於授權範圍內,以本人名義所為法律行為,直接對本人發生法律上效力。
二、代理人未經授權行為,仍拘束 貴公司之例外情形:
(一)按「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而不為反對之表示者,對於第三人應負授權人之責任。但第三人明知其無代理權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69條明文,本人雖非實際上有授予代理權之意思,然而於行為上有授權表示或知道有人自稱有代理權限而不反對,則應該對代理人的行為負責。
(二)另,民法第170條第1項明文,「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就無權代理人的行為,本人於事後承認,也會產生拘束本人之效果,
三、綜上,該合約是否對 貴公司生拘束效力,應視 貴公司是否有授權代理人簽訂合約、是否有授與代理權的客觀事實、是否知悉他人自稱有代理權而不反對、或是事後承認簽約行為,來判斷該合約是否拘束 貴公司。
四、以上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實際情形仍需依個案具體事實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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