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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詐騙


李OO 發問於 2012-01-06 | 花蓮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因為有在網路購物,所以詐騙集團假藉對方的的名義來詢問我,我一開始只跟他買一個東西240元的東西,而付款方式是ATM轉帳,轉帳成功東西也收到了,但是大約在一個月以後,詐騙集團假藉對方的的名義來詢問我,是否需要批發,因為詐騙集團說我匯款的那個帳戶是批發商的帳戶,所以打電話來跟我做確認,但是我只要一個而已,當初也是這樣說的,所以為了要取消這樣的合約,詐騙集團給了我一個建議:你把合作金庫的24小時客服中心的電話給我(我是用合作金庫的帳號匯款的),我幫你打給客服中心請他取消這樣的分期合約,過不久合作金庫的客服中心電話就打來了(有顯示號碼,而且跟合作金庫客服中心的電話號碼一模一樣),我就接起來聽了,客服中心跟我說他們有接到電話要取消分期所以打電話來跟我確認,我就把整個情況告訴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就叫我先去銀行印明細,看是否已經扣款了,我去查證後發現還沒扣款,客服人員就跟我說要取消這樣的分期,要有一個一萬元以上的帳戶才可以辦取消,但我告訴他我沒有這樣的帳戶,客服人員又告訴了我另一個方法,那就是把卡片寄到台南的控卡中心,他們要做晶片內碼的更改,於是我就去7-11用宅急便寄送,並且他叫我把卡片密碼告訴他好方便他們作業(寄送之前他還要我把戶頭裡的錢領出來,能領多少就領多少),卡片也寄出去了,密碼也告訴他了,結果他們果然是詐騙集團,但已經來不及了,我的帳戶已經是他們洗錢的人頭帳戶了,後來去刷簿子才知道的,現在我好像也變成了詐騙集團的一員了,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明明就是我被騙,為甚麼我會變成詐騙集團的一員,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我是無辜的,但我卻沒又事證可以證明我是清白的,拜託!!請你們幫幫我!!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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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岡輝

律師

佳誠律師事務所

A:  [quote:5a1e601584="李"]律師您好:
我因為有在網路購物,所以詐騙集團假藉對方的的名義來詢問我,我一開始只跟他買一個東西240元的東西,而付款方式是ATM轉帳,轉帳成功東西也收到了,但是大約在一個月以後,詐騙集團假藉對方的的名義來詢問我,是否需要批發,因為詐騙集團說我匯款的那個帳戶是批發商的帳戶,所以打電話來跟我做確認,但是我只要一個而已,當初也是這樣說的,所以為了要取消這樣的合約,詐騙集團給了我一個建議:你把合作金庫的24小時客服中心的電話給我(我是用合作金庫的帳號匯款的),我幫你打給客服中心請他取消這樣的分期合約,過不久合作金庫的客服中心電話就打來了(有顯示號碼,而且跟合作金庫客服中心的電話號碼一模一樣),我就接起來聽了,客服中心跟我說他們有接到電話要取消分期所以打電話來跟我確認,我就把整個情況告訴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就叫我先去銀行印明細,看是否已經扣款了,我去查證後發現還沒扣款,客服人員就跟我說要取消這樣的分期,要有一個一萬元以上的帳戶才可以辦取消,但我告訴他我沒有這樣的帳戶,客服人員又告訴了我另一個方法,那就是把卡片寄到台南的控卡中心,他們要做晶片內碼的更改,於是我就去7-11用宅急便寄送,並且他叫我把卡片密碼告訴他好方便他們作業(寄送之前他還要我把戶頭裡的錢領出來,能領多少就領多少),卡片也寄出去了,密碼也告訴他了,結果他們果然是詐騙集團,但已經來不及了,我的帳戶已經是他們洗錢的人頭帳戶了,後來去刷簿子才知道的,現在我好像也變成了詐騙集團的一員了,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明明就是我被騙,為甚麼我會變成詐騙集團的一員,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我是無辜的,但我卻沒又事證可以證明我是清白的,拜託!!請你們幫幫我!!拜託!![/quote:5a1e601584]

因台端將晶片卡寄給詐欺集團並告知密碼,與一般人會妥善保管晶片卡及密碼的常情確實不符,此點確實容易使檢察官懷疑台端係為協助詐欺集團,而提供人頭帳戶予該集團,致台端有構成詐欺罪幫助犯之可能,即使台端成為詐欺集團的一份子。

此時,如欲證明台端的清白者,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一、向手機或市話通信業者調閱台端之通聯記錄,證明詐欺集團確實曾打電話給你,而非你主動與詐欺集團聯繫或接洽。
二、保留台端查詢扣款的銀行明細,以證明台端遭騙後,確曾至銀行查詢明細,俾利主張:您確非意欲幫助詐欺集團,而係被騙,否則何需至銀行調閱相關明細。
三、主動打電話至歹徒的客服人員,通話過程時全程錄音,通話時與其確認:1.如果要取消分期的話,是否要有一萬元以上帳戶才可以辦理取消?2.如果你本來沒有一萬元以上的帳戶,是否需開立帳戶後,將晶片卡寄給他?3.向其詢問,是否有收到您的晶片卡?4.為何沒有產生取消分期的效果?等語,希望能取得這樣的錄音證據證明台端確非詐欺的幫助犯,而係被害人。
四、向銀行辦理關閉前開晶片卡的帳戶,使詐欺集團無法再使用該帳戶。並主動向警察局備案,表明台端的相關卡片被騙走了,輔助說明台端並非詐欺集團的一份子,而係被害者。
五、請調閱台端財產所得資料,如台端收入穩定,並有財產者,應無販賣帳戶之動機,有助於釐清台端無犯下此罪之動機。

林岡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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